【】面对“多龙管水”这一现实情况,要保证饮用水安全,需要解决好饮用水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资金保障等问题并理顺部门管理等关系
要保障饮用水安全,除了标准跟上,饮用水管理也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我国饮用水管理向来被称为“多龙管水”,没有较好地理顺各部门的职能。面对“多龙管水”这一现实情况,要保证饮用水安全,厘清以下问题是关键所在:
问题一:谁是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
《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水源地保护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但是,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仍有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对于跨行政区的水源地,由于保护和受益主体不一致,保护责任和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同时,《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涉及饮用水的内容虽然比较全面,但是各项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条例》已颁布实施18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至今还没有专门的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评价方法,水源标准仍依据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配套政策也亟待完善。
对此,有专家指出,明确饮用水安全保障责任主体,将有助于从源头保障饮用水安全。
问题二:钱从哪里来?
根据《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优先升级改造设施落后的供水厂,解决设市城市和县城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更新改造9.23万公里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管材劣质的供水管网,解决管网漏损和二次污染问题。
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方面,到2015年,各省(市、区)和省会城市全部实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全覆盖,地级城市具备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市和县城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充实水质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及时发现饮用水安全隐患的技术能力。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对于目前尚不具备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的省份,将尽快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水质检测实验室建设。
一位专家指出,《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提到,预估监测能力的投资需求为15亿元,但《规划》并没有指明资金的来源,只是提出中央补助投资,重点向中西部及财政困难地区倾斜。要求地方政府要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设施改造和建设。
“目前各地经济水平差异很大,资金存在缺口,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如果单靠地方政府努力,新标准实施并非易事。”这位专家说。
问题三:“多头管理”如何理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将认真梳理当前饮用水安全保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和措施的制定。
记者了解到,近期,相关部门抓紧组织修订《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水质管理、应急供水、二次供水等方面的制度;加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另外,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也将展开,具体包括:研究制定水源环境质量、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导则等标准,出台水源编码、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修订完善地表水和等质量标准;加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予以研究。
文章相关链接:水处理配件商城:
更多